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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相關事項,為利介聘作業順利進行,請各校務必詳閱介聘相關表件及規定

  • 發布單位:縣立饒平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饒平國小

主旨:有關113學年度國小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相關事項,為利介聘作業順利進行,請各校務必詳閱介聘相關表件及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雲林縣國小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113學年度國小介聘作業預估員額編制以113年5月1日(星期一)之學生數為計算班級數及教師員額數。

三、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29人;另為因應國小學生人數逐年減少現象,並推動小班教學,提升學校教育品質,國小普通班新生班級編制自112學年度起每班降至28人,113學年度調整為27人,114學年度調整為25人;若貴校有特殊情事,請依「國中小降低班級學生數計畫」報本府教育處國教科核備。

四、為考量學生學習成效、維持教育穩定性,自112學年度起國小二、四、六年級不再重新編班(不減班亦不增班),如有超出教育部標準,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五、113學年度入學新生,將以「國民中小學學生資源網就學管理系統」之新生報到資料為計算新生數基準,請貴校於113年4月20日(星期六)新生報到作業結束後,務必至前開網站填報新生報到情形,俾利辦理預估員額編制及介聘作業;其餘年級另函調查。

六、查本府101年6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10075510號函,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是以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請依上開函釋辦理。

七、代理教師之再聘,請學校於113年7月1日(星期一)前完成服務績效考核並召開教評會審核(會議紀錄請留存學校)。

八、檢附雲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雲林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任教師介聘本縣他校服務申請表、113學年度雲林縣國民小學教師介聘甄選委員會暑期人事作業日程表、雲林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縣內教師介聘作業補充說明及其他介聘相關表件。